為進壹步充實交通運輸人才隊伍,促進宿遷交通運輸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宿遷市人事局、交通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特殊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熱愛交通運輸,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3.失業人員戶籍不限,就業人員戶籍限於市區;
4.身體健康;
5.符合應聘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為職位征聘的專業人員人數
隸屬於市交通局
事業單位造船和機械制造1
法律第二課
中文(教育)及類似專業3
人力資源類1
第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自願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註冊
凡自願符合報名條件的,於2008年2月3日至2008年2月4日每天上午8: 30-11: 30到宿遷市交通運輸局政治部(宿遷市交通運輸局辦公樓410室)報名;下午2點-5點半。
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需提交3張近期同封面兩寸彩色照片。報考人員填寫《宿遷市直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壹式兩份),經資格審查合格後辦理報名手續。
(2)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交通局組織。
1,筆試:筆試滿分10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按計劃招聘總人數不超過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集中安排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60分為合格線。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1: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可在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調查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細則》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市交通局分別在宿遷人才網、宿遷交通運輸局網進行公示,公示後無問題的視為擬聘用人員。
(5)就業和待遇
公示合格的人員,由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特殊事業編制”人員派遣手續。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1年),試用期內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員工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負責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市交通局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公正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監督舉報電話:0527-84368365(宿遷市人事局紀檢組),0527-84355014(宿遷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室)。
動詞 (verb的縮寫)聯系信息
1,宿遷人才服務中心
聯系人:臧輝
電話:0527-84353005
2.宿遷市交通局政治部
聯系人:郝利民
聯系電話:0527-84355007。
宿遷市人事局
宿遷市交通局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