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不僅僅局限於律師對法律尋求者法律知識的解答,還涉及到更廣泛的法律工作者的實踐。
狹義的法律咨詢(律師傳統業務中的咨詢業務)是指除簽訂委托合同以外的咨詢業務,即律師對有關法律事務進行解釋和說明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的活動。
咨詢也可分為:現場口頭咨詢,當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後的律師咨詢;正式收費咨詢,非正式免費咨詢僅供參考等。
法律咨詢是指提供法律知識問題的解答。由於法律的復雜性,非專業人士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往往需要求助於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咨詢分為免費和收費。通常網上的法律咨詢以免費為主,也有大型專業網站提供網上免費咨詢。在實際的法律咨詢中,律師通常會根據問題的難易程度和回答時間收取壹定的費用。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轉發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初步意見的通知》精神,規範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政府應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行業的長遠發展,按照律師服務平均補償成本,加上合理利潤和法定稅收確定收費標準。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第十壹條
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委托人仍要求風險代理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
第十二條
禁止在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群體訴訟案件中開展風險代理費。
第十三條
實施風險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者比例。
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
在司法部的指導下,各地律師各有不同。
根據新的估價費用。2002104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律師服務收費暫行標準:
1,20-100元/件不涉及產權關系;
2、涉及壹般財產關系50-150元/件;
3.與商業物業關系相關的組件100-500;
比較復雜的法律咨詢,可以和當事人協商在3倍標準以內收費。
其他省份法律咨詢費用不同,但大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