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行法律來看,答案是肯定的,但問題的最終目的是“妳買了孩子嗎?”人們常說的“買賣同罪”,包括現在的法律規定。
2015之前,如果買下孩子後沒有虐待行為,如果親生父母或者孩子原諒,那麽養父母可以不入獄;2015之後,法律條文已經更改。即使妳沒有虐待,這也只是從輕處罰的壹個標準。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法律不會回到過去。孫卓是2007年被拐賣的,當時的法律規定還沒有改變,自然會以當時的標準為準。如果孫卓和他的親生父母選擇原諒,事情終將結束。
退壹萬步講,就沒有犯罪成本了嗎?從人情的角度來說,這是站不住腳的。如果不需要他們“買孩子”,怎麽會有“賣孩子”呢?“買家”可能會想,就算發現和我沒關系,這不是在幫別人嗎?
這正是孫卓事件的矛盾之處。孫卓和孫卓親生父母的態度肯定會決定事情的最終走向。
誰對這件事負責?在大多數人眼裏,“拐賣”的人只是“執行人”,真正的責任方是孫卓的養父母。如果他沒有買孩子的想法,怎麽會有賣孩子呢?
孫卓的養父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嫌犯稱孫卓是被壹個離異家庭遺棄的。如果是真的,跟“拐賣”有什麽關系?親生父母更應該感激他們。當然還有壹種可能,就是“老太婆賣瓜”,沒有壹個賣孩子的嫌疑人會告訴妳是偷來的。他們都會說自己拋棄了寄養,愧疚感少了,愧疚感少了,假裝做好事。
但是養父母急於要孩子,自然不會在意真相。當孫卓來到他們家時,他受到了親切的對待,他的兩個姐姐更加愛他了。問題的最終目的自然就變成了養父母話的真實性。
孫卓:如果我的養父母被判刑,我會很生氣。
對於養父母來說,如何選擇被拐兒童真的是壹個難題!在壹次采訪中,孫海洋的兒子孫卓透露了他內心的糾結:“我兩邊都被父母愛著。親生父母找了我十幾年,很辛苦。養父母養了我十幾年,也很辛苦。我在那裏的朋友和回憶壹時半會兒是無法割舍的。至於我該回去還是留下,我會過壹段時間再做決定。對我來說其實有點難,需要再考慮壹下。”
此外,孫卓在接受采訪時說,無論他呆在哪裏,他肯定會傷害壹些人。這是他第壹次遇到讓自己生活天翻地覆的事情,壓力比較大。他還說,如果養父母被判刑,他會很生氣。我不想傷害任何壹方。現在壓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