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賠事件概述
總論部分的闡述要求簡明扼要,說明問題。壹般包括前言、權利要求概要和具體權利要求。
2.索賠依據
索賠的依據主要是表明妳有索賠的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本部分內容主要來源於項目的合同文件,並參考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3、索賠費用及工期計算
索賠計算的目的是通過具體的計算方法和過程來說明經濟補償的數額或延長的工期。
4.索賠證據
索賠證據包括索賠所涉及的所有證據材料以及對這些證據的說明。證據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詳細可靠的證據,索賠是不能成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貴國的賠償法。
(壹)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具體要求、事實依據和理由;(三)申請的年、月、日。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寫;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予以記錄。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說明與受害人的關系,並提供相應的證明。賠償請求人親自提出申請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專用印章並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之日起計算,但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不計算在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壹並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自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