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被壹名疑似快遞網點負責人的男子毆打。他壹進門就大聲要求記者立即刪除視頻,並沖上去奪記者手中的相機。該男子還要求壹名員工拔掉店內的監控設備,以便銷毀證據。記者看到該男子情緒激動,立即向店外跑去。沒想到男子還繼續搶相機。更有甚者,該男子將記者逼到墻角毆打,造成記者身上多處抓傷。他的腹部也遭到重擊。記者聲稱要報警。男人傲慢地說?我只是在等警察?。
當地警方接到報警後,將打人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打人男子確實是童淵奧特萊斯的老板。他也承認了自己的打人行為,並寫了悔過書。這個人太囂張了。他不僅無故毆打他人,還讓記者報警,還怕記者不報警。這種行為真的太過分了。該男子已涉嫌故意傷害,記者可以進行傷情鑒定。嚴重的話可以追究男方的刑事責任。並且還可以對男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支付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作為媒體的工作人員,我們的記者有采訪權。如果不接受,可以通過溝通等方式拒絕記者,而不是二話不說直接動手。這種行為已經觸發了刑法,男方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面對記者的采訪,童淵快遞的網點負責人如此傲慢。正如童淵快遞所言,是時候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素質了。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公平公正處理此事,讓記者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