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禮前壹個月彩禮可以退嗎?
妳可以退貨。彩禮給付時應認定為附條件贈與。壹旦解除婚約或者根本沒有結婚登記,收受彩禮的壹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彩禮。
1,彩禮應認定為附條件贈與。
2.解除婚約後,收受彩禮的壹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返還。
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給予的彩禮,是附條件的贈與。壹旦不符合條件,即雙方未結婚,贈與人有權以不當得利的方式請求受贈人返還彩禮。至於解除婚約後彩禮返還的範圍,類似於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二、不退彩禮怎麽辦?
三種情況除外: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造成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時,女方婚前收到的彩禮不予返還,但相應的,女方的嫁妝作為個人財產返還。
因為現在農村和城市的習慣很不壹樣,農村的彩禮金額壹路上漲,現在已經漲到兩萬多元了。雖然大部分住戶不堪重負,但迫於習慣的壓力,不得不硬著頭皮堅持給足彩禮。這些彩禮,很多都是全家人的收入或者到處向親戚朋友借的。再加上建房和招待親友的費用,很多家庭為了結婚已經負債累累,而這些彩禮大部分都是用來給女性買嫁妝的。壹旦女方提出離婚,要求返還彩禮,男方就有很深的“人財兩空”的感覺,對返還彩禮有很大的抵觸情緒。他壹般采用以下方法對彩禮提出建議,以減少自己的損失:
壹是男方起訴後,看到返還彩禮無望或女方承諾的數額較小,主動撤訴,繼續使用彩禮,其中部分彩禮被非正常使用,在繼續使用中逐漸獲得彩禮價值;
二是庭審時女方嫁妝被藏起來,或者說被收走了,被要求證明嫁妝在男方處,有的甚至損壞了,無形中增加了審判和調解的難度;
三是即使返還了嫁妝,進入執行階段後也對親友隱瞞,謊稱嫁妝丟失、被盜或根本沒有,被執行人采取的查找等措施不力,增加了執行難度,不同程度地激化了雙方原有矛盾,法官和被執行人對嫁妝返還問題深感困擾。
彩禮雖然是贈與,但是是有條件的贈與。如果最後雙方沒有登記結婚,這個彩禮當然可以拿回來。但是需要註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禮物都可以稱之為彩禮。有些只是男女之間的正常開銷,那是彩禮拿不回來的。交往中不是什麽都可以退,但是大的支出彩禮是可以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