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導致嚴重後果的,以侮辱罪、誹謗罪定罪量刑。
辱罵他人可能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需要註意的是,壹般的辱罵行為侵害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如手段惡劣,侮辱後果嚴重(如受害人不堪羞辱而自殺,因羞辱導致精神障礙等。),且多次侮辱的,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提起侮辱罪的標準如下:
1.客觀上實施了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
2.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情節嚴重。
3.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此外,侮辱罪是壹種人身控告罪,需要被害人或者其他有權告訴的個人的控告。
誹謗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肯定有捏造部分事實的行為;
2.必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誹謗罪。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關於什麽處罰構成當眾侮辱他人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