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結構的優化和新能源技術的采用,與發展中國家能源效率低、減排空間大、成本低形成鮮明對比。這直接導致同樣的減排在不同國家的成本不同,產生價格差異。於是,碳交易市場應運而生。深圳於2013年6月18日推出全國首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啟了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同時,深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個人投資者開放,為全國人民開辟了新的投資渠道。為方便全國關註碳排放權交易的機構和個人,設立了“足不出戶,異地開戶”服務。壹般來說,碳交易市場可以簡單地分為配額交易市場和自願交易市場。配額交易市場為擁有溫室氣體排放上限的國家或企業提供碳交易平臺,以滿足其減排;自願交易市場從其他目標出發(如企業社會責任、品牌建設、社會效益等。)並自願進行碳交易以實現其目標。
配額碳交易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基於配額的交易,買家購買“總量管制和交易制度”下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賣)的減排配額,如《京都議定書》下分配的量化單位和歐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歐盟配額;第二種是基於項目的交易,買方從能夠證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中購買減排量。最典型的交易是核證減排量和減排量單位分別在清潔發展機制和聯合執行機制下產生。區域碳市場是國際碳市場的另壹個重要角色。未來將形成以歐洲和北美為核心的區域貿易體系。兩個市場的交易量將占碳市場的大部分,在世界其他地區也將展開激烈的競爭。競爭的核心將是碳定價權的競爭,具體體現在碳交易所的規劃布局、標準競爭和碳衍生品的創新。事實上,從理論上講,區域交易體系更加穩定和成熟,應該承擔起發展整個碳市場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