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通常指人均年收入低於貧困線的家庭。五保供養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1.贍養義務人無法確定,或者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人,但贍養義務人無贍養能力的;
2.沒有勞動能力;
3.沒有收入來源。法定贍養義務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人。
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吃、穿、醫、保、葬,孤兒受教育有保障。
1.貧困戶是指家庭平均收入低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各地區標準不同,具體可咨詢當地民政部門)。
2、五保供養是指《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的五保供養對象。主要包括老年人、殘疾人和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義務或雖有法定贍養義務但無贍養能力的未成年人。
3.兩者的區別在於貧困戶有子女供養。在城市,他們被稱為低收入家庭。沒有保障就是沒有子女撫養費。政府對所有生命負責。
綜上所述,區別在於外延大小不同,貧困戶包括五保戶。五保戶是指年滿60周歲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無子女群體。貧困戶除了五保戶,還包括城市三無人員。
法律依據:
農村五保供養條例
第六條
年老、殘疾或未滿16周歲、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村民,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第九條
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以下內容:
(壹)糧油、副食品和家用燃料的供應;
(二)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的供應;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為疾病提供治療,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
(5)妥善處理喪葬事宜。
對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16周歲以下或16周歲以上的農村五保戶,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疾病治療應當與當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十二條
對經批準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領取最低生活保障後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