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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1。國家官員退休的條件。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本人自願申請,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了30年。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工作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2.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退休條件:

正常退休: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工勤人員退休的政策條件仍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執行,其中:

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或連續工作滿10年可退休。

有技能的勞動者和有技能的政府工作人員:男60歲以上,女50歲以上,連續工齡10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1)梁鹽竈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幹部、工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1979 3月自治區勞動局落實國家發展政策。

從事井下、高溫和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作滿9年的,可以退休;有害健康和居住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勞動者,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作滿8年的,可以退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或連續工作滿10年:經醫院診斷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傷殘鑒定中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勞動或工作能力的橡膠小醜。

(三)因工致殘,經醫院診斷並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和工作能力的。

註:因病退休的年齡要求:

公職人員提前退休、辭職,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喪失勞動能力疾病的認定標準執行,即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達不到上述退休年齡的,按辭職處理。

退休年齡或工齡不夠,因病完全喪失勞動(工作)能力的,因病辭職不受年齡和工齡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本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準提前退休:

(壹)工作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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