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是指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所以民政局是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單位,不是事業單位。民政局主要是壹個社會行政事務管理部門。
民政局的工作範圍和職責包括:
1,婚姻管理;
2.救災。關於自然災害的救助,如果某個民政局轄區內發生自然災害,民政局自然需要開展救災活動。作為民政局工作人員,要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各種救濟福利,還要去災區發放物資。幫助社會弱勢群體,如兒童、婦女、流浪人員等。,而讓他們享受社會福利也是最低生活保障。組織公益活動,比如壹些需要人們支持的地區,組織捐款。
3.雙擁安置,負責向烈士家屬發放資金,遇有因社會貢獻突出發生意外,民政局會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對家屬進行安撫,然後將撫恤金金額發放給他們,讓有社會貢獻的人得到基本的照顧,促進社會和諧。
4、單位管理,在民政局管轄範圍內,任何人想開公司、店鋪等。需要到民政局登記,接受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另外,福利彩票也在民政局的管轄範圍內。
綜上所述,民政局的職能涉及民生保障、政權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管理等多個方面,是與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部門。只是因為民政局做好了各方面的工作,落實了措施,大家才能過上舒適安寧的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9條
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