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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他人財物是什麽罪?

盜竊屬於侵犯財產罪,具體原因如下:

1.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2.盜竊罪主要表現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此屬於侵犯財產罪的類型。目前法律規定多次盜竊的將被視為盜竊罪,還規定了對扒竊的處罰。

要構成盜竊罪,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2.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秘密竊取是行為人以不易被財產所有人、保管人或者他人發現的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秘密盜竊是盜竊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區別其他侵犯財產犯罪的主要標誌。

3.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被盜竊的。

對盜竊的處罰如下:

1.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4.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265條

以營利為目的,竊取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竊取、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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