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將面臨哪些處罰?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將面臨哪些處罰?

非法占用耕地的處罰標準是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耕地。非法占用的土地應恢復原狀。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有土地或者非公有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應當恢復原狀後方可使用。非法占用耕地挪作他用,數額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處罰。

法律分析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種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占用基本農田的處罰是,只要大量毀壞土地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不太嚴重的,直接拘役處罰;作為當事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罰款,這是有法律依據的。非法占用大量耕地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破壞,是指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建設,致使五畝以上基本農田或者十畝以上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種植條件受到嚴重破壞或者汙染。因此,如果有人非法占用,造成數量較大,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將按刑事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予以沒收;也可以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 *違反土地管理規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改變所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三百四十二條之壹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上一篇:外地領證需要居住證嗎?
  • 下一篇:博羅免費旅遊景點推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