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兩項內容:
壹個是講原因。解釋發出這封信的原因。
二是告知此事。簡述告知對方有關事項的具體內容及應註意的問題。
通知函和回函很接近。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回函是回答對方提出的問題,而通知函是告知對方情況。
通知函和告知函的區別如下:
1,適用範圍不同。本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下級機關要求執行和有關單位知曉或執行的事項,以及審批、轉發公文。通告適用於在壹定範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知曉的事項。可見,告知的範圍大於告知,告知的適用範圍最廣。
2.接收機構不同。通知總劇透明確收件人。通知壹般沒有收件人;
3.主要特點不壹樣。《通知》內容廣泛,特別規定不多。通知具有專業性和行業性的特點,涉及的內容壹般在公安、郵電、稅務、市政建設和工商管理等方面;
4、指揮程度不同。從使用對象來看,通知的作用主要是要求下級機關執行眾所周知或由相關單位執行的事項,可見通知在壹定程度上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通報的目的是要求下級或相關單位遵守或被硬鋼所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九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其他委托的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律師代理訴訟法律事務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應當在委托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