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通過了,做律師也穩定了,但是考公務員沒有保障。只能采取現實的選擇,做律師的工作,考公務員,但是公務員並沒有丟掉律師的工作。已經34歲了,沒必要擠進公務員隊伍。
成為律師後,選擇考公務員的方向。成為律師後,我會參加公務員考試。我也可能在公務員錄取職位的考試選拔中選擇司法口這個職位。我是法學碩士,肯定選擇專業對應的崗位考試。政法是首選。
做專業對口工作,既有利於接觸,也有利於發展。法學背景的人當然要做法律相關的工作,公務員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政府法制相關的工作。其實先從律師工作做起再考公務員,就是先學習的實踐和積累。
目前求職招聘有工作經驗是優勢。只要合理安排時間,壹邊做律師壹邊考公務員是不會有矛盾的。那麽選擇考公務員的方向和妳從事的工作是壹致的,但是可以增加考試的把握。
收入問題要考慮。律師的工作收入肯定比公務員強,在工作責任壓力上也更輕松,時間上也可以自由。律師工作收入可以無限,公務員工資收入基本公開透明。想要變得富有是危險的。
雖然律師的收入比公務員高,但這要看人的誌向。如果有回報社會的遠大理想,那麽當公務員是最好的選擇,在合適的崗位上勇於奉獻。
選擇要考慮自己已經通過司法考試並取得成績,有把握成為律師,報考公務員前途未知。選擇做律師還是公務員,壹定要認清現實,先把握好自己擁有的,把菜放到菜籃子裏。
不要做自己沒有把握的事情,把精力放在自己沒有把握的事情上,失敗後再去想只有後悔。律師先工作,至少先有個收入,考公務員也要錢。買教材,參加培訓等等都離不開錢。所以在參加公務員考試前做律師,增加了把握性和選擇性,有利於最後的決定。
最重要的是,34歲考上公務員,發展競爭力不大。在公務員行業,年齡是壹筆財富。沒有升職的優勢,不如做好律師。收入高不如當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