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死後,財產繼承人是這樣的。妻子、孩子、父母,其余都是兄弟姐妹。因為現在沒有父母和孩子,所以得到賠償的應該是哥哥的妻子。如果兄妹離婚,得到賠償的只能是弟弟。第壹繼承人不存在,第二繼承人可以參與繼承。離婚的配偶不屬於繼承人,離婚時財產已經分割。如果弟弟無父母無子女,離異。然後遺產會在兄弟姐妹之間平分。因為可以獲得死亡賠償金,因為妳們有血緣關系,所以妳們不是同父異母的兄弟,而是同父異母的兄弟。所以從血源上來說,同父異母的兄弟是最接近的。有繼承的,繼承開始後,按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按以下順序,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