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是壹種違法行為,對其處罰壹般是先罰款,比例為偷稅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需要註意的是,偷稅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通過欺騙或者隱瞞等手段逃避繳納稅款的違法行為。偷稅漏稅的後果是稅收流失,導致國家稅收減少。同時,逃稅者減輕了自己的稅負,增加了誠實納稅人的稅負。
逃稅案件的立案標準:
1.納稅人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逃避納稅。數額在5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後,仍未繳納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偷稅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且占各項稅收應納稅額總額10%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很多企業老板往往心存僥幸,想從納稅上做點什麽,讓財務做假賬,但是我們壹定要明白,財務做假賬,財務違法,老板也違法,雙方都會坐牢,只要逃稅就夠了,就算他們以後還錢,他們也需要坐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
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