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以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活動訓練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非法越境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般組織他人偷越國境;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的;穿越國境次數在3次以上的;偷越國境的行為,如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應立案偵查。但情節特別嚴重的,如為逃避處罰或以走私、販毒等犯罪為目的而越境的,則立為重大案件。客觀上講,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不違反法律規定,運送符合條件的出入境人員不構成非法偷越國境罪。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但以不正當方式運送未越界人員,不構成非法越境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即明知他人企圖非法越境,仍決定運輸。過失不構成偷越國境罪,不知道是他人偷越國境而運送至邊境的,不構成偷越國境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壹條。
運送他人非法國(邊)境罪運送他人非法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多次實施運輸行為或者運輸人數眾多的;
(二)使用的船舶、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4)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兩款罪,又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被運送人或者殺害、傷害檢查人員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322條
偷越國境罪,違反邊防管理法規,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訓練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