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會有土地拍賣?
1,房企缺錢
因為大多數人認為安全比發展更重要。近幾年是房企償債高峰,信貸不斷收緊。房企手裏沒多少錢,不能冒著資金鏈斷裂的風險拿大量資金拿地。隨著各大城市政策越來越嚴格,空手套白狼越來越不可能了。
2.如果達不到上漲的預期,節約土地就沒有意義。
以前房企拿地,不光是最近壹兩年,越多越好。即使不開發自己的土地,賣給別人也能賺很多錢。自己開發的話,會比競品新拿的地便宜很多,還占便宜。但是現在,整個樓市橫盤,這種上漲預期已經不在了。
3.少數地方政府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
如果賣地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很小,那麽拍賣就不舉行了,我們拭目以待。但如果賣地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較大,地方政府會繼續賣地,看哪些地塊可以賣。拍的越多,要嘗試的就越多,所以拍的越多。三四線城市平均地塊數量明顯大於壹二線城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用語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