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法;
土地管理法;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1.土壤汙染是指由於采礦或工業廢物或農業化學物質的侵入,使土壤原有的理化性質惡化,從而降低土地生產潛力,使產品質量惡化,對人類和動植物造成危害的現象和過程。根據汙染源的不同,可分為工業汙染、交通運輸汙染、農業汙染和生活汙染四大類。工業汙染主要是指工業廢渣、廢水、廢氣對空氣、水、土壤的汙染;
2.類型:粉塵、二氧化硫和壹氧化碳是工業排放的主要大氣汙染物,約占大氣汙染物總量的3/4;工業廢水排入河流、湖泊和海洋,成為水汙染的主要來源。汙水直接滲入土壤或用於農田,會汙染土壤和農產品。工業廢渣不僅占用空間大,而且含有有害成分,溶於水後會造成土壤汙染和水汙染。隨著各種交通工具的移動越來越頻繁,其排放的廢氣中的尾氣已成為大氣和水域的重要汙染源;
3.防治,土地汙染的防治必須從控制汙染源入手,土地汙染和水汙染並重。防治土壤汙染的措施主要有:生物防治、施用抑制劑、施用有機肥、加強稻田管理、改變耕作制度、換土翻土等。
4.危害,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類健康。土壤生物直接從汙染土壤中吸收有害物質,通過土壤參與食物鏈,最終進入人類食物鏈,所以土壤是汙染物進入人類食物鏈的主要環節。糧食、蔬菜和畜產品作為人類的主要食物來源,都直接或間接地來源於土壤,汙染物在土壤中的富集必然導致食物汙染,最終危害人類健康;壹些被汙染的土地具有直接的放射性危害,對人類健康和其他生物的生存產生影響。這也是切爾諾貝利事件中被汙染的大面積土地被迫閑置的原因之壹;在生態環境效應方面,土地汙染會直接導致土壤性質惡化,從而減少植被和生物多樣性。此外,土地汙染還可能引發空氣、地表水和地下水汙染以及人畜疾病等次生環境問題,威脅生態安全和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