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軍人家屬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什麽條件可以申請?
符合申請範圍的軍人家屬均可申請。除《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事項外,因經濟困難未委托代理人的軍人家庭,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要求優惠待遇的;
(二)涉及軍人婚姻家庭糾紛的;
(三)因醫療、交通、工傷等人身損害案件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請求賠償的;
(四)涉及農產品質量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宅基地糾紛和保險理賠。
下列軍人家庭申請法律援助不需要提交經濟困難證明:
(a)義務兵、供應學生和軍人家屬;
(二)執行戰鬥和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的軍人及其家屬;
(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軍人及其家屬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壹)法律援助申請表;
(2)軍人家屬身份證明;
(三)法律援助申請人的經濟狀況證明;
(四)與申請法律援助相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壹條規定,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以上是“軍人家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什麽情況下可以申請?”有關內容,軍人家屬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優化程序,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指派。情況緊急的,可以先受理,再補辦材料和手續。對傷病殘等特殊困難軍人家庭,實行電話申請、郵件申請、上門受理等便民服務。有條件的可以實行在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