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債務後,應當先清償職工工資,再清償其他債權。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由該大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對勞動仲裁不服或者仲裁不公的,也可以在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5)在通過上述途徑主張工資的同時,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