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數據:
案例:福清城頭鎮南田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被挖坑毀林取土。
“在沒有任何批準的情況下,壹些人在飲用水水源壹級保護區內擅自開山毀林,然後賣給袁弘投資區。”連日來,福清市城頭鎮南田村多名村民向東南快報反映了此事。
對此,當地鎮政府證實,未經批準開山毀林屬於違法行為,目前已被制止。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也表示,之前已經調查過壹次,會派人到現場調查處理。
近日,東南快報記者來到福清城頭鎮南田村。去村頭的路上,沿途隨處可見堆積如山的黃土,滿載黃土的渣土車進進出出。壹些渣土車擋風玻璃上的牌子寫著,“宇邦二期填土工程”。
隨後,記者來到現場,看到兩三個相連的山頭已經被掏空了壹大半,黃土裸露在外。壹臺挖掘機在現場作業,壹輛渣土車在等著運土。山坡壹側,立著壹塊石碑,上面寫著:“飲用水源壹級保護區”。不遠處,就是當地村民的飲用水源——福清高東水庫。
當時記者拿出相機拍了照。三個人上前大聲問:“妳是哪裏人?”別再拍照了。記者表明身份後,壹名男子壹直打電話。當天,記者先離開了現場。昨天,記者再次來到現場,發現借書點已經換了位置。
“挖山取土已經持續兩個月了。”當地村民反映,兩個月前,有人駕駛挖掘機到高東水庫附近的山上開始取土。七八十輛渣土車不停地從村裏運土,賣給袁弘投資區用於填築工程。
看到好山被掏空,樹被毀壞,村民們心都碎了。“據我們了解,是城頭鎮大屯村村民挖山毀林取土。”當地村民表示,從現場看,至少有10畝山頂被毀,受損樹木多為生態林,樹齡均在10年左右。
昨日上午,東南快報記者來到福清城頭鎮政府采訪。分管農林的陳副鎮長向記者證實,城頭鎮南田村挖山毀林屬於違法行為,是村民擅自取土後賣給投資區的。接到村民反饋後,他們立即組織人員在現場制止,還邀請了森林公安介入調查。
“根據林業的相關規定,破壞5畝以上的生態公益林和沿海防護林是犯罪,而破壞10畝以上的薪炭林、經濟林和壹般用材林也是犯罪。”該局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立即派人到現場調查此事,並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將予以追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人與土地管理法
參考資料:
人民網-福清市城頭鎮南田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被挖毀林取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