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外國人入境中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首先要明確的是,外交部和移民局分別於2000年3月26日和9月23日發布了兩份公告,分別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暫時停止持中國有效簽證和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的公告(以下簡稱3-26號公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允許持三種有效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的公告。
9-23公告並沒有廢除3-26公告,而是對3-26公告的重要補充。明白了這壹點,就知道哪些外國人可以去中國了:
1持外交、公務、禮遇、C字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入境。
2020年3月28日後簽發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入境。
外國人憑在華工作、私事、團聚的有效居留許可,可以入境。
持有2020年3月28日後到期的在華工作、私事、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以重新申請簽證。
持有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公民。
第二,中國駐英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俄羅斯、菲律賓、印度、烏克蘭和孟加拉國大使館已發布公告,內容如下:
1所在的這些國家的外國人需要2020年10月3日以後簽發的簽證才能進入中國。
這些國家的外國人因工作、私事和在中國團聚不得持居留證進入中國。
註:這些國家的外國人3月28日到165438+10月2日的簽證並沒有失去效力,只是當地使領館不允許這些外國人直接去中國,也拿不到健康申報單(後來改成HDC代碼)。也就是說,這些國家的外國人,只要在3月28日至165438+10月2日期間,持有上述三種居留或簽證,就可以通過進入其他國家(如美國)的方式前往中國。
法律依據:
國務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壹步做好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
1.入境人員在登機前應按照民航局、海關總署和外交部關於持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旅客的公告進行核酸檢測。各地要繼續落實入境人員核酸檢測和轉移管理要求,確保人員入境後按照規定進行轉運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對已完成遠程核酸檢測的入境人員,具備封閉交通管理、居家隔離(有獨立房間和衛生間)條件並能進行精準社區控制的,可在自願的基礎上實施“7+7”和“2+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入境人員在入境口岸接受海關核酸檢測後,在入境地隔離7天,自費進行核酸檢測(原則上在進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後的第五天)。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可在家隔離7天,隔離期滿後自願自費進行1次核酸檢測。
三、隔離條件能滿足入境口岸城市需要的,可繼續對入境人員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進行兩次核酸檢測。
四、對居家隔離期間的異常癥狀和居家隔離結束後的核酸檢測陽性,按照規定及時送至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調查和治療。調查結果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對其密切接觸者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