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國是法治國家,外國人在中國犯罪的處理必須適用中國的法律。凡在中國境內犯罪的,不論行為人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人,也不論侵害的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人的利益,都應當依照中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當然還有壹件事,就是享有外交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要通過外交途徑解決。所謂外交豁免權,是指使領館和外交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享有的不受所在國法律管轄和其他待遇的權利。屬地管轄權是指國家對其境內的所有人、事、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管轄權。國家對其全部領土和資源的管轄權強調領土的針對性;國家對其領土內的人和事的管轄權強調領土範圍。受理外國人刑事案件的司法機關是中級人民法院。死刑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後移交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對於外國人來說,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肯定是必須的。犯罪也受到中國法律的懲罰,刑事犯罪也受到監禁的懲罰。然而,眾所周知,驅逐壹個外國人是要把他趕回他們的國家。那麽,對於壹個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並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是驅逐出境後在自己的國家服刑,還是在中國服刑五年後被驅逐出境?很明顯,答案是後者,確實有。外國人在中國犯罪後,會在中國坐牢,服刑期滿後會被驅逐出境。這是中國法律對外國人在中國犯罪規定的懲罰。因此,對他判處有期徒刑,並在他服刑期滿後將其驅逐出境,並在中國對他在中國犯下的罪行進行懲罰是合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上實施的犯罪,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之壹或者結果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視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十壹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