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的優秀幹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兼備,得到群眾高度認可,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在關鍵時刻經受住考驗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表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的;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較差的地區或單位表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兢兢業業,工作成績尤為顯著。因特殊工作需要違規提拔的幹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壹:領導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務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急需引進。違規提拔幹部必須嚴格控制。不得超過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八條第壹款第七項規定的資格要求。試用期未滿或晉升不滿壹年的,壹律不得晉升。不要在服務年限上連續違規。妳不能晉升兩級以上。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應堅持哪些原則?
(壹)黨管幹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三)事業適合人、崗位適合人、人員適合人;
(四)公道正派,註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據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
文章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符合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具有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能力、結構合理、團結有力的領導班子的要求。樹立註重基層、註重實踐的導向,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擔當、實績突出的幹部。註意發現、培養和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用好各個年齡段的幹部。統籌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調整不適合現職的領導幹部,推進領導幹部的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