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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的工作業績

好好練習,提高自己的素質。王良同誌每天堅持1小時自學,系統學習民法、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繼承法、土地法、合同法,每年撰寫4至5篇理論文章和工作心得,發表在各種刊物上。具有熟練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多次在省市司法局長(人民調解員)培訓班講授工作經驗。幾年來,參與鎮政府決策22次,提供法律意見19條,提供法律依據23條,均被采納。

化解矛盾,公平公正。自擔任司法所所長、人民調解員以來,他每年的足跡遍布22個行政村、5個自然村、3個社區居委會、鄉鎮、企事業單位17部門。他公正而又煞費苦心地調解糾紛,有時還住在村民家裏。在處理壹起土地糾紛的過程中,其中壹方是王良的親戚,另壹方認為王良會有偏見,他肯定會吃虧。然而,在處理這個問題時,王良首先找到了他的親戚,並做出了巨大的讓步。雙方握手言和。在春陽村,由於村幹部擁有的土地多種多樣,32名村民在不繳納承包費的情況下,強行耕種村內27公頃流動土地,導致11村民因補不上土地而上訪投訴。王良首先動員村幹部交出各種地塊,然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把村幹部交出的土地和32戶村民強制種植的土地放在壹起,制定方案,重新承包。在處理戰鬥村水田戶上下遊用水糾紛時,王良做了大量工作解決雙方的問題(省報夜航專欄曾報道)。

發揮作用,服務大局。他以服務大局為己任,是領導的好參謀、好助手。他註重發揮司法所的人民調解職能作用,依法引導村換屆選舉,黨委政府非常滿意。還有壹次,300多名村民聚集在現場處理流動承包。去組織發包的機關幹部被圍攻,桌子被推倒,板凳被踢翻。氣氛緊張,壹觸即發。無奈之下,王良同誌建議領導們先撤走政府幹部,避免矛盾升級。司法所留下處理善後,認真耐心,事態平息。

體察民情,溫暖人心。王良同誌經常深入農村,深入田間地頭,深入千家萬戶,體察民情,傾聽民聲,匯聚民智。發現糾紛隱患,及時解決,找當事人了解情況,提高工作的預見性,防患於未然。他結合農村生產實際,總結出壹套“四查四解”的好經驗。備耕時,檢查土地承包糾紛,及時解決農民種植問題;耕種時,查看土地承包邊界,解決占用相鄰土地的問題;秋收後,排查債務糾紛,解決金融領域信貸易得問題;大選前,檢查派系紛爭,解決選舉程序不規範、選舉過程封閉、選舉結果不公等問題。在全系統推廣“四查四解”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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