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學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申請退學、退費的,如國家各種承認學歷機構出具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學校扣除5%的手續費,退還剩余費用。
第三,簽訂協議前壹定要閱讀協議內容,並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裏有退款的約定。壹般以消費者與商家的約定為準(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在違約金問題上,《民法典》(2021、1起實施)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壹般來說,合同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當消費者表示沒有預約課程或取消課程時,建議保留相關證據,如書面材料、錄音、短信、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等。,與商家溝通時。如果以後涉及訴訟,從證據的角度,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在法律訴訟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四、在校期間因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無法繼續上課的學生,不予退費。
五是學校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並使用有關部門統壹印制的專用票據。此賬單作為學費和退款的唯壹憑證依據。
對於那些正在接受培訓機構教育或者即將進入培訓機構的學生。如果妳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壹定要學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按照上述關於培訓機構退費的法律規定。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註意上述條款,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