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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集資詐騙有哪些新特點以及應對措施?

法律分析:1。網絡集資詐騙的新特點。

1,利益相關者更多,地理範圍更廣

2.犯罪發生得更快,影響也更大。

3、罪犯與被害人之間,不再以普通熟人為主。

4、* * * *隨著犯罪的減少。

5.目前多在P2P領域。

二、網絡集資詐騙問題的應對策略

1,理順權責,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與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

2.加強行業自律,推行底線標準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3.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

4.控制虛假宣傳

5、準確理解市場準入與市場門檻的關系。

6.加強自組織服務。

綜上所述,與普通非法集資相比,網絡集資詐騙問題具有範圍廣、擴散快、識別度低的特點。互聯網行業屬於新興行業,管理上還有很多漏洞。很多問題沒有暴露出來,不確定是不是非法集資,無疑增加了認定的難度。這就需要從多方面完善互聯網的管理制度,積極鼓勵投資人創業,設置壹些門檻,控制虛假宣傳等。防止因經營失敗而非法集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011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辦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解釋如下。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且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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