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壹條
為依法查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
本辦法適用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者自建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行為的查處。
文章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第四條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食品安全義務。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網絡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並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提供網絡食品交易的相關數據和信息。
第六條
鼓勵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