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銀行自助轉賬系統的設計各不相同。有的銀行,A機轉賬時輸入對方卡號,顯示屏不顯示對方姓名進行核對,而有的銀行,客戶輸入賬號後,機器自動提供對方全名或姓或名進行核對。
2.如有差錯,銀行不負責協助追償。銀行工作人員建議,客戶在發現錯賬後,最好盡快到就近的銀行櫃臺,憑轉賬當天A機出具的打印回執,與銀行工作人員核對對方賬戶是否存在。如果對方賬戶不存在或無效,款項會在壹定時間內自動退回到匯款人賬戶。但如果對方賬戶真實有效,那麽匯款人可以要求銀行工作人員提供對方的聯系方式。
3.如果銀行不願意提供對方的個人信息,匯款人應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介入調查。首先,公安機關會要求銀行核實對方身份,然後與對方溝通是否願意歸還這筆錢。如果對方拒絕歸還錢款,匯款人可以持匯款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可以利用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幫助匯款人追回錢款。
此外,匯款人還可以攜帶相關證據到當地法院進行訴前保全。法院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賬號和用戶名,在收款人開戶的銀行對賬號進行查封,並根據對方在銀行留下的個人信息與對方取得聯系。如果對方不承認或者不願意返還,法院可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