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懲罰網絡謠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網絡謠言有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在實踐中,散布謠言,包括網絡謠言。
2.傳播網絡謠言納入刑法:四種情況最高判七年;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實施,誰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傳播虛假消息,造成嚴重後果,最高將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增加壹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預警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經過三次審議和多次修改,刑法修正案九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四種網絡謠言定為犯罪,並采取更加嚴厲的措施依法控制網絡謠言。
以上內容為相關回答。如果發現網上有人在造謠自己,要及時收集證據,報警。嚴重的時候對方會構成犯罪,最輕的是壹些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