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中國法院訴訟服務網,註冊登錄,點擊立案受理按鈕,進入立案系統;選擇我要立案,填寫保留法院,即有管轄權的法院;準備起訴狀、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文件和證據材料,提交後等待法院電話通知;法院收到材料後,會安排原告和被告出庭調解。如果有確鑿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實質性的證據或者對方不同意,可能需要冷靜半年後再進行投訴。
離婚訴訟程序:
1,提交起訴狀:當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離婚訴訟起訴狀,明確雙方基本信息、婚姻狀況、離婚原因,以及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訴求;
2.法院受理:法院收到起訴狀後,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並通知雙方當事人;
3.庭審:法院會安排庭審時間,雙方需要出庭陳述各自立場和要求,提供相關證據;
4.調解階段:法院壹般在庭審過程中進行調解,盡量促成雙方達成協議;
5.判決階段:調解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訴求和證據進行判決,決定是否準予離婚;
6.判決生效:判決送達後,如雙方不上訴,經過壹定時間後判決生效,正式辦理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個人通過中國法院訴訟服務網註冊提交相關文件和證據,即可在網上啟動離婚訴訟程序,法院將根據提交的確鑿證據決定是否準予離婚。但如果沒有證據或者對方不同意,可能需要6個月才能重新提起訴訟,體現了司法程序的便捷性和嚴謹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