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王霞條約》的主要內容

《王霞條約》的主要內容

王霞條約的主要內容:

1,協定關稅。條約規定:“中國如欲在未來改變稅率,必須與美國領事及其他官員協商。”。這是《南京條約》中“協定關稅”範圍的進壹步擴大,嚴重損害了中國的經濟。

2.美國人民來中國進行進出口貨物貿易所繳納的稅,應按照現行的法典,不得超過其他國家的稅。全行所有收費都將取消。如果有任何對海關專業服務的需求,中國將照常受到懲罰。如果中國想在未來改變稅收規定,它必須與美國領事和其他官員進行談判。如果所有國家都有其他利益,美國公民應該把它們全部分享,並利用趙。

3.擴大領事裁判權的範圍。根據條約,如果壹個中國公民和壹個美國公民之間發生訴訟,該美國公民應被美國領事和其他官員逮捕和審判,並根據美國法律和慣例處理。

4.侵犯中國領海權。美國軍艦可以隨意在中國港口“視察貿易”,清朝的港口官員必須“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國的美國商船不可能被清朝統治。

5.規定合同在12年後可以“修改”。此外,該條約還規定了單方面最惠國待遇。如果將來中國給其他國家壹些優惠,美國應該全部分享。

《王霞條約》簽署背景的擴展信息;

在林則徐領導的廣州禁煙運動中,美國鴉片商的利益也受到嚴重威脅。1839年5月,他們聯名上書美國國會,要求美國政府聯合英法荷對付中國。

第壹次鴉片戰爭爆發後,美國派加尼率領東印度艦隊到中國沿海保護華僑,保護美國利益。在得知《南京條約》簽訂的消息後,加尼致函兩廣總督啟功,要求最惠國待遇,但未果。

中英簽署《南京條約》的消息傳到了華盛頓。6月1842,65438+2月,美國總統約翰·泰勒咨詢國會,要求派代表到中國討論建立新的經濟關系。1843年5月,美國政府派遣凱萊布·庫欣作為特使前往中國,其使命是要求中國給予美英同等的貿易條件。

1844年2月,迦勒庫欣抵達澳門。2008年6月6日,清朝高級專員兼兩廣總督在澳門附近的王霞村與卡萊布·庫辛舉行會談。在談判過程中,美國軟硬兼施,敲詐中國談判代表。

老公民屈服於壓力,接受了美國擬定的以“平等對待”為目的的條約草案。7月3日,雙方正式簽署《中美五港貿易憲章》和《關稅稅則》,因簽署地點在澳門王霞村,故又稱《王霞條約》。

《王霞條約》使美國享有了英國在《南京條約》及其附件中獲得的除土地割讓和賠款以外的所有特權,同時擴大了其侵略權益。比如,美國軍艦可以自由檢查中國各個通商口岸的貿易;美國人有權在貿易港口開設醫院和建立教堂。

中美王霞條約是壹個比中英南京條約、中英虎門條約及其附件更詳細、更完整的不平等條約。它是加在中國身上的又壹個更重的枷鎖,成為中法之間的《黃埔條約》和其他帝國主義列強與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範本。

百度百科-王霞條約

  • 上一篇:外地戶籍可以在成都買社保嗎?
  • 下一篇:為什麽說“城管外包”糾正沖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