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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類危險品的詳細資料

壹.爆炸物

炸藥是指在壹定條件下能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氣體和熱量,從而引起爆炸的物質。這種危險品的破壞性和危險性極大,需要特別嚴格的管理和控制。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這類危險品包括壓縮、液化或壓力溶解氣體,如氫氣、氧氣、液化石油氣等。在某些情況下,這些氣體可能導致爆炸或窒息。

第三,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是指常溫下易揮發,遇明火、高熱或氧化劑易燃燒的物質,如汽油、酒精等。這類危險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需要采取防火措施。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這類危險品包括火柴、紅磷、黃磷等易燃固體,以及遇水能自燃的物質和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這些物品在壹定條件下容易引起火災或爆炸。

動詞 (verb的縮寫)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是壹種強氧化性物質,能與可燃物質發生反應,引起火災。有機過氧化物是壹種不穩定的有機化合物,在壹定條件下容易引起爆炸。

六、有毒和傳染性物質

有毒物質是指進入人體後能擾亂或破壞機體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永久性病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質。感染性物品是指含有致病微生物的物質,可導致人畜患病甚至死亡。

七。放射性物質

放射性物品是指比活度大於7,4× 10 4bq/kg的物品。這種危險品具有放射性,長期接觸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

八、腐蝕性產品

腐蝕性產品是指能夠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和其他物品造成損害的固體或液體。這種危險品具有很強的腐蝕性,與人體或物品接觸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傷害。

九、雜項危險品

雜項危險品是指除上述八類危險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質,如電池、煙花爆竹等。這些物品雖然不屬於前八類,但仍然具有危險性,需要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總而言之:

這九類危險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遇濕自燃和易燃物質、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和傳染性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物質和雜項危險品。了解和掌握這些分類將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識別和管理危險品,確保人員和環境的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32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3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具有毒性、腐蝕性、爆炸性、助燃性以及對人體、設施和環境有害的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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