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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罪是什麽?

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法律分析

國內法律制度中沒有恐嚇罪。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打擊報復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恐嚇他人是違法行為,就要承擔壹些相應的責任。如果情節惡劣,也就是尋釁滋事的標準,可以按照自己的行政方式處罰,否則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具體需要根據後果,以及不良行為的程度來判斷。構成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輕微的,也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罪行嚴重,可能會被判處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第293-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為高利借款等非法債務之催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嚇、跟蹤或騷擾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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