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故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
2.就是在妳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設違法建築,也就是妳雖然有權使用該建築所占用的土地建設房屋和其他建築物,但妳在沒有取得建築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了違法建築。
違章建築的處理方法如下:
1,罰款,對違法建設當事人所建違法建築能夠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2、限期拆除。
違章建築的定義如下: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的範圍和內容進行建設的;
2.自建房,即在已有房屋、庭院、屋頂、陽臺周圍自建建築物;
3.未經批準,在集體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集體土地使用權通過農民私人流轉取得的;
4.在農村新建、新建、擴建占用國有土地和非法占用集體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
5、擅自占用樓道、路邊、公共綠地、走廊、人行道等固定涼亭、房屋等。;
6.拆遷征收範圍確定後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綜上,認定違法建設是因為建設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所以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就是在妳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修建違法建築,也就是妳雖然有權使用該建築所占用的土地建造房屋和其他建築物,但妳在沒有取得建築許可證的情況下,修建了違法建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條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已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手續;
(二)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拆遷進度符合建設要求;
(4)施工企業已經確定;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