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司機的車上沒有保險標誌和檢驗標誌。
3.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
4.夜間行車時,未按規定使用遠光燈。
5.駕駛證丟失時,選擇駕駛機動車上路。
6、用於環衛清掃和設施維護等專業作業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和本市道路作業車輛安全標準。
7.道路重型貨車、應用客車、半掛牽引車未按照有關規定安裝或者使用行駛記錄儀的。
1.罰款和罰金有什麽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壹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罰款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於違反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罰金適用於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二、以下七種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壹百零六條人民警察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向被處罰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不統壹開具罰款收據的,被處罰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壹百零七條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應當提供符合本法第壹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照行政拘留每日二百元的標準繳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