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的,處100元罰款給予警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強制拖走車輛。
二、機動車違反臨時停車規定的,處200元罰款;不同於城市的執法,比如在壹線城市或者市區違法停車將被罰款200元,在農村道路違法停車可能被罰款100元。
三、機動車停放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地方或者臨時停車的,罰款100元,記3分。
違法停車後,將被罰款100元。15天(半個月)內不繳納罰款的,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不超過原罰款的兩倍。所以100的罰款和100的滯納金加起來是200元,原來的違法停車罰款100變成了200元。如果繼續拖延繳納罰款,年審就過不了,需要處理違章才能上路。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交通警察應當在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情況下,在機動車側門玻璃或者摩托車座椅上粘貼違法停車告知,並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等方式固定相關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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