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起交警遇襲犧牲事件的分析表明,犯罪嫌疑人肆無忌憚地踐踏警察的執法權威。張因騎摩托車非法搭載兩人,被交警責令改正後不服。他帶著尖刀回家,回到現場向楊的腹部和頸部連刺數刀,使其犧牲;為躲避檢查站的檢查,王駕駛打卡車將拖行數十米,擠壓其胸部和腹部,致其犧牲。如果張和王稍有壹點法治意識,能夠正確對待警察的執法行為,兩起悲劇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中國的警察天生具有人民的屬性,執法權是人民賦予的。警察執法過程代表國家法律和人民利益。維護正常的執法秩序和警察執法權威,事關社會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國家法律尊嚴。輕視甚至踐踏警察的執法權威,對抗的不僅僅是警察個人,而是執法警察所代表的國家法律;受到威脅的不僅是警察部隊的安全,而是整個秩序、公眾安全和人民利益。
交警楊雪峰、石偉年在執法過程中遇襲身亡,只是眾多壹線公安民警、輔警在正常執法執勤過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的兩個案例。相關數據顯示,2017年,因公犧牲361人,負傷6234人,另有126名輔警因公犧牲。其中,因暴力抗法而死傷的警察和輔警人數不低。在法治深入的今天,挑戰警察執法權威、暴力抗法的事件依然頻發。究其原因,壹些人的法治意識淡薄,壹些網上輿論引導出現偏差,仍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