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結算
發生爭議後,消費者與經營者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陳述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等方式達成和解協議,使爭議得以解決。這種快速簡單的爭議解決方式對消費者和經營者都是壹種理想的方式。
2.投訴調解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保委進行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進行說服、溝通、調解,促使雙方達成爭議解決。
消費者在投訴時應註意四點:
壹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根據管轄壹般是可以接受的;
二是在消保委解決不了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消保委進行損害鑒定,並提供證據;
第三,消費者應盡早選擇申訴或起訴,維護自身權益;
第四,消費者有權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行政投訴
消費者和經營者對其權益發生爭議後,可以請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爭議。具有高效、快速、有力的特點。消費者決定投訴時,壹般以書面形式,寫明要求、理由和相關事實依據。與經營者達成和解的,可以撤回投訴,並可以要求有關行政部門制作調解書。
4.交付公斷
雙方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調解,並作出判決或裁決。仲裁具有當事人程序簡單、終局仲裁、專家仲裁、成本低、保密、相互影響小等特點。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方承擔,仲裁庭應根據各方的責任確定各自的仲裁費用。
5.提起訴訟
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消費者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
擴展數據
與債權人權益相比,所有者權益壹般具有以下四個基本特征:
1.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經營期內可以被企業長期、持續地使用,企業無需向投資者返還資本。負債必須按期歸還給債權人,成為企業的負擔。
2.企業所有者享有以投入企業的資本分配稅後利潤的權利。所有者權益是企業分配稅後凈利潤的主要依據,而債權人除了按規定獲得股利外,無權分配企業的利潤。
3.企業所有者有權行使企業的管理權,或授權管理人員行使管理權。但是,債權人沒有經營管理權。
4、企業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和虧損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而債權人與企業的其他債務無關,壹般不承擔企業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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