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調查,自2065438+2009年3月起,李某對女性實施盯梢、威脅、騷擾等行為。2019年3月27日淩晨,李在當地山區遇到了正在唱歌回家的。他跟著吳女士進了她的小區。正當掏出鑰匙準備開門時,李突然從後面抱住的胳膊,並用壹根鋒利的燒烤竹簽勒住的脖子實施猥褻。
她踢了李壹腳,並開始喊鄰居來救她。李也嚇壞了,起身逃離現場。
躺了幾個月後,李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拿著壹根竹簽尾隨夜班女生高某,對其實施猥褻。在作案過程中,由於壹名男子騎摩托車從其身邊經過,李未能實施下壹步行動而逃跑。
在李被抓之前,他用同樣的方法猥褻了兩名單身女性,還用雙頭螺絲刀綁架了壹名單身女性,並將其帶到街上準備實施性侵。但由於過於緊張,李的身體沒有反應,導致性侵未遂。
事發後,受害人向警方報案。經多方安排,警方於2020年7月21日在李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地檢察官指控他強奸和猥褻。
法院認為,李為滿足自己的個人利益,多次以暴力威脅手段猥褻5名婦女,並違背婦女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已構成誹謗罪、強奸罪。經過審判,法院判處他六年有期徒刑。判決結果出來後,李不服再次上訴,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許多人認為六年對李來說太輕了。猥褻、強奸單身女性,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和危害。這種行為應該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