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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不能異地買鹽?

鹽政改革後,跨省買鹽已經成為可能。《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改革力度不小,不僅放開了食鹽價格,更重要的是明確了兩點:食鹽生產企業可以自銷食鹽,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以跨省銷售食鹽。但外地鹽來了,自然會占領本地鹽市場。於是,矛盾就出現了,“扣鹽”在跨省作業中屢屢出現。

扣鹽的原因不是鹽的質量有問題,基本上是“涉嫌非法經營”。所謂違法違規的基本依據仍然是1996的食鹽專營措施。比如要求鹽企取得當地食鹽批發許可證,從當地批發企業購買食鹽等等。

根據今年6月65438+10月1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鹽企只要在屬地取得許可證,就可以跨省經營。跨省經營時,只需向當地鹽務局申報,無需取得任何行政許可。

針對鹽改亂象,通知還明確提出“落實鹽改跨區域管理政策,積極釋放市場活力”;還列出了時間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分自查自糾、整改規範、總結驗收三個階段開展落實鹽改跨區域管理政策專項行動,並於2065438+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

擴展數據

鹽政改革

從2065 438+07 65438+10月1,壹場“改變千年壟斷體制”的改革——鹽業體制改革開始了。

鹽改實施後,食鹽價格能否保持基本穩定,還取決於儲備和供應是否充足。近日,國家發改委的調研和監管結果顯示,從去年65438+2月到現在,各省儲備正常,政府和企業的食鹽儲備相當到位,足以滿足食鹽零售市場三個月的需求。

同時,市場品種豐富,從過去的三五個品種到現在的十幾種鹽。長期以來,各省只有壹個牌子。比如北京是中鹽牌,現在五六個省的鹽都進入了北京的市場。

在價格穩定、供應充足的情況下,食鹽的市場競爭局面已經初具規模。舊的食鹽專賣制度下,食鹽市場是各省的“割據”,“洋鹽”不想插壹針。鹽改新政打破了食鹽產銷局面,允許跨省經營。

“籬笆”的拆除,讓鹽企插上了翅膀,紛紛展開省際競爭。食鹽生產企業更渴望改善設施,提高質量,豐富品種,在未來市場立足,提高份額。企業主動作為,行業發展動力充足,混改、聯合改革等重組趨勢初現。

人民網-跨省賣鹽,為什麽這麽難(經濟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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