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質疑
“中國世界名牌”是虛假宣傳。
2009年9月29日,壹起消費糾紛案在澗西區人民法院開庭。37歲的洛陽市民馮昊起訴了永樂電器和格力空調。根據雙方觀點,合議庭結論的焦點之壹是“世界名牌”是否存在虛假宣傳。
2009年5月16日,永樂電器聯合格力空調推出優惠活動,“空調特供,送液晶電視萬元以上”。格力空調印刷品廣告中有“世界名牌”字樣,於是馮昊放心地花12792元購買了8臺格力品牌空調。然而,馮昊沒有得到禮物。商家的理由是“此格力空調為特殊商品,不參加優惠活動”,在活動廣告中已經提醒了這壹點。馮昊因此指責制造商“不守信用”,進而質疑“世界名牌”的稱號是制造商自封的。
■被告稱其為“名牌”
它是由權威部門評選的
格力空調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2007年國家質檢總局和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選委員會)頒發的《中國名牌產品證書》復印件、2008年頒發的《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證書》復印件、廣東公證部門出具的復印件真實性公證書。
據悉,早在2001,國家質檢總局就牽頭成立了名推委,授權組織實施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其秘書處設在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
2005年5月24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關於開展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通知》,正式開始評選“中國世界名牌”。評選進行了三年。截至2007年底,* * *已有10個品牌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稱號,格力品牌空調是其中之壹。
馮昊認為,壹個國內政府部門敢於評價“世界名牌”。沒有令人信服的標準,就不具有權威性。
■被廢除的評選可以用於宣傳嗎?
馮昊的代理人、河南羅泰律師事務所張永奇律師認為,本案的重要證據——“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證書”是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名推委評選頒發的,因此他們與正在進行的訴訟案件有直接的法律利害關系。
為了查明真相,原告當庭要求追加國家質檢總局和名推委為被告,要求與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馮昊還了解到,2008年,國家質檢總局宣布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相關的名牌評選工作。2008年和2009年,沒有發布新的“中國世界名牌”名單。《關於在中國開展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通知》已廢止。
原來這個稱號的評比已經停止了,“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稱號是沒有有效期的年度表彰。既然是年度鑒定,那麽鑒定結果是“終身”嗎?廠家可以用廢選做廣告嗎?原告希望這些問題能通過訴訟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