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漢法儒學化的歷史背景
經過秦與楚漢多年的戰爭,漢初統治者以重建社會生產力為中心,以“無為而治”的思想為中心進行統治。經過70年的恢復和發展,生產力和社會財富有了很大的發展和積累,漢初分封的諸侯王也變得強大,對中央集權構成了威脅。到目前為止,漢初“無為而治”的思想對這種威脅似乎有些不足和簡單。相應的,統治者迫切需要壹只比黃老思想更有力,比法家思想更溫和的手來統治。漢武帝提出了“崇賢正人,直言諫之”的聖旨,董仲舒則在《春秋》大壹統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以大德教儒,輔之以刑罰,為漢武帝所采納。至此,儒學重新登上了中國的政治歷史舞臺。
(2)漢法儒家化的思想背景。
漢初七十年代,統治者以黃老思想為主,法家思想為輔進行統治,最終達到了“文景之治”的效果。但在物質基礎豐富的情況下,舊的法律不足以調解建立在人民物質財富豐富基礎上的復雜社會關系,權力強大的諸侯,各自為政,甚至蠢蠢欲動,越來越威脅到中央集權的統治。針對這種情況,董仲舒指出,要把這種思想混亂與儒家經典《春秋》統壹起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的禮治思想扼殺了社會的思想和行為。此外,結合秦朝滅亡的歷史教訓,可以看出法家思想只能“懲惡”不能“勸善”,並在《春秋》中提出了“聖人愛多而不嚴,德厚而刑簡”的理論。以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看到春秋戰國時期儒家思想被忽視的歷史,董仲舒將儒家思想的“仁義禮智信”五常與法家三綱相結合,更系統地闡述了三綱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等,並與陰陽家的神秘表述相結合,以適應治理的需要。
也就是說,董仲舒在儒家經典的基礎上,融合了法家、陰陽家、道家順應天意、道法自然的思想,將儒家的家庭倫理和理想的社會形態納入統治意識形態的範疇,進而合法地影響了漢代乃至歷代王朝的立法、人文思想、生活習慣和道德規範,使儒家思想進壹步合法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