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的關系是地方與中央的關系,不具有獨立主權的性質。它們的實施有利於發展國民經濟,實現祖國和平統壹,鞏固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
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的地方事務。
民族自治地方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壹制度被稱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國民族團結的基石。
擴展數據:
中國的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1
內蒙古大草原的自然區域不僅限於內蒙古自治區。從自然區域來說,內蒙古大草原在中國北方延伸很廣,就像蒙古人的分布壹樣。內蒙古大草原風景如畫,壹望無際,尤其是以北部海拉爾為中心的大興安嶺西麓草甸草原,是中國最好的天然牧場之壹。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辛,位於中國西北部。東部和南部與甘肅、青海和西藏自治區接壤,西南部與蒙古、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接壤。面積654.38+0.66萬平方公裏。約占中國陸地面積的1/6,是中國第壹大省。
3.廣西壯族自治區
1958年,成立自治區。到1965命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個自治區,首府南寧。位於華南西部,南臨北部灣,南接越南。廣西是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區,語言有粵語、桂柳話、壯語、客家話、平話等當地少數民族語言。
4.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全稱寧夏回族自治區,是中國五大自治區之壹。首府是銀川。位於中國西部黃河上遊。寧夏東鄰陜西省,西、北鄰內蒙古自治區,南接甘肅省。自古以來就是壹個內陸中原,西部西域,北方大漠,頻繁有民族從南向北而來的地區。
5.西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位於中國西南部,歷史悠久,資源豐富,環境優美。這裏有許多名勝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