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單獨簽訂租房合同;未經監護人同意,合同無效;
2.年滿16周歲,主要生活來源為自身收入的未成年人,可以單獨簽訂租房合同,簽訂的合同有效;
3、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4.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不能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需要監護人簽訂租賃協議。
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規定:
1.未成年人權利的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國家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監護人有保護未成年人財產安全和人身權益的義務和責任;
3.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需要監護人的同意或追認,否則可能存在效力問題;
4.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障:住宿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未成年人住宿安全;
5.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救濟途徑: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租房需要遵守法律:18以下未成年人在簽訂合同前需要征得監護人同意;以勞動收入為主的16以上未成年人可以獨立簽訂合同,16以下未成年人或者沒有獨立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不能簽訂有效的租房合同,必須由其監護人代為簽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