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受過良好法律教育,法學理論基礎紮實,能夠掌握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法律法規,熟悉壹門外語和計算機技術,能夠在法律或相關部門從事教學、科研、管理或實際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規格: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基礎理論、法律思維方式和分析方法,通過系統的法律訓練和案例教育,獲得以下知識和技能:
(1)具有堅定的馬克思主義法學觀,能夠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分析各種法律問題和法律現象,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研究和解決具體案件;
(2)掌握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了解其實施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3)充分熟悉我國對外開放所涉及的各種國際法,包括調整國與國關系的國際公法、處理涉外法律沖突的國際私法和調整國際經濟貿易關系的國際經濟法,了解相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4)了解我國立法和國際立法的新動向;
(5)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獨立開展科學研究,撰寫具有壹定理論水平的論文或調查報告;
(六)熟悉壹門外語,能夠進行對外交流和資料翻譯;
(7)掌握經濟學和管理學的基本知識;
(8)熟練使用計算機,掌握資料查閱和文獻檢索的基本方法。
課程結構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合同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
主要實踐教學環節:
1.實習:熟悉公檢法部門的制度,熟悉政府相關部門、公司、企業的法律執業程序和內容,參與司法實踐,將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有機結合。
2.模擬審判: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組織模擬實施案件司法程序。
學分要求:總學分168。其中:通識課41學分,核心課34學分,學科方向課15學分,通識課12學分,選修課40學分,實踐教學環節16學分,課外10學分。
學習年限和學位授予
學習時間:四年
授予的學位:法學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