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所有合同無效。
2.已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純益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有效;
此外,簽署的效力待定的其他合同,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追認有效;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無效。
3.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作為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即作為合同主體的自然人應當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作為合同的主體,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具有不同的行為能力。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其經營範圍內簽訂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第二,意思真實。
意思表示和真實表示是壹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
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規避法律,或者違背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就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損害他人利益,不得危害國家和社會利益。
另外,法律有明確規定的,合同也要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