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法律服務是援助對象之壹;
二是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或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這類機構壹般設在縣級以上婦聯;
第三,如果遇到社會責任感強的律師,也可能免費提供法律援助。
如果我委托律師全權申請強制執行,我不需要去法院。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執行,取決於申請人或被執行人的意願。在司法實踐中,聘請律師執行具有以下功能:
1.幫助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選擇執行法院並申請執行。緊急情況下,在立案強制執行前,幫助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
2.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時,向執行法院申請將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執行或者申請參與分配。
3.發現執行法院執行不力時,向上壹級法院申請執行。
4.申請追加或者變更被執行人。
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1.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法律服務是援助對象之壹;
2.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或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這類機構壹般設在縣級以上婦聯;
3.如果妳遇到壹個社會責任感很強的律師,妳也可能會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因為壹個專業的律師壹年壹般會接到幾個法律援助任務,所以這種情況可以作為他的任務之壹來完成。
如果不涉及賠償金額,法院壹般會根據案情收費。如果妳懂得維權,知道相關的法律法規,不需要聘請律師,但是未成年人訴訟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參與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壹百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壹百零壹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辦理未成年人案件。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員應當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專門機構或專門人員中應有女性工作人員。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對上述機構和人員實施適合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考核評估標準。